韩情报机构爆丑闻 女职员大玩多角恋泄露身份
韩国《朝鲜日报》30日报道,韩国国家情报院(简称国情院)爆发多角恋丑闻,一名与国情院高层干部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女职员被解雇后,因不服首尔行政法院的判决,日前决定向高等法院上诉。
《朝鲜日报》报道,现年四十三岁的已婚女士A某于1986年被韩国国情院录用,2000年开始担任5级事务官。A某在1993年休息日加班时认识高层干部B某后,经常 与其一起吃饭、喝酒,甚至在2002年12月在办公楼附近幽会后,驱车去了仁川海水浴场。2001年,B某被曝与A某卿卿我我的场面。
除了B某,A某从2001年开始与另一名干部C某有了亲密关系。一直到2004年为止,二人数次幽会,还在京畿道果川赛马场附近的西餐厅一同进餐等,甚至还被人发现在车里有“不检点的行为”。A某虽然遭到上级科长的强烈批评,但她没有收敛,一直与C某保持这种关系。
A某于2002年在国情院的登山俱乐部活动中遇到了D某,并和D某一起驱车到南汉山城、杨平等地,甚至有时在晚上一起出入成人夜总会。A某还和在公司内俱乐部认识的E某约会。A某和酒店夜总会专务F某、丈夫的朋友G某等也频频幽会。
国情院因此将A某作为重点人物进行监视。与民间人士约会时,A某将自己的车钥匙随意交给对方,钥匙中内置国情院出入管制电子系统,甚至泄露了自己的身份。国情院认为再也不能袖手旁观,于2004年12月以与A某保持不正当关系为由,分别对C某和D某下达了停职一个月、减薪两个月的处分。
A某则被交给国情院高等惩戒委员会,于2005年被解雇。A某说:“虽然与其他男性进行了私人约会,但是没有进行不正当的行为,甚至有的惩戒理由已过时效。”并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取消解雇处分。
但首尔行政法院方面则回应称:“对于公务员来说,如果失去了基本的信赖,那么也就失去了执行公务的资格。”并判A某败诉。A某不服原审判决,又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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